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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等部门领导与我会部分会员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5-14 00:00:00,阅读次数: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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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下午,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和省总工会社会保障部联合在省工商联会议室,召开了省工商联五金制品协会会员企业座谈会。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王天明处长、刘欣副调研员,省工商联法律维权处处长郑鸿、史婧,省总工会社会保障部主任科员曹佳丽出席座谈会,江苏省工商联五金制品协会副会长董成富、沈红东,秘书长顾平、主任杨瑛和陈明亮等3名常务理事、陈卫星等4名理事参加了座谈。 王天明处长重点阐明了召开本次座谈会的目的,他说,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实行的对劳动者最基本权益进行保护的一种保障制度,如果有企业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及省人大也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落到实处。2013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去年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480元/月。今年根据国家的规定,广东、上海、北京、山东等11个省已经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例如:上海提高到1800多元/月。江苏初定6月出台新的政策,出台前,还将进行大量的调研,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既要考虑国家的利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今天,就是充分听取在坐企业家的意见,并整理成报告,提请省领导研究时参考。 郑鸿处长代表省工商联就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当前遇到的困难,以及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可能给企业带来哪些负担讲了很好的意见。 在座谈会上,每个企业都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用大量的数据说明了企业当前的困境,用工人员的瓶颈,大学生就业不畅、企业裁员的原因就企业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情况、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企业人工成本和生产经营的影响、对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企业职工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认识及生活开支情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王处长座谈会结束时表示,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综合分析全省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影响因素,参考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确定2014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究竟涨幅多少为宜,还要进一步调研讨论,今天听了五金机电行业企业代表的发言很有收获,非常有作用。过去根本不了解这个行业的情况,现在看来应该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这项工作。今后考虑各行业可以制定行业需求的最低工资标准,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只有企业发展好了,才能增加社会就业率。 座谈会上与会者畅所欲言、气氛热烈,这次座谈会增进了企业间的沟通,畅通了企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和省工商联间的交流通道,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作科学开展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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