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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促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6-01-30 09:33:32,阅读次数:61 更多

科技日报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李禾)29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发布,旨在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活动,为全国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树样板、作示范。

据统计,从2001年至今,全国已有19个省份的73家工业园区获得生态工业园区命名,既包括多种行业聚集的综合类工业园区,也包括以有色、化工等行业为主导的行业类工业园区。这73家园区创造了全国8.5%的工业增加值,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4%,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低污染、低排放。

原《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于2015年发布,如今已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管理办法》更加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的鲜明导向,优化、规范管理流程,更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细化完善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确保创建成色。其中,将原管理办法中园区命名后3年开展复查工作调整为绩效评价,对未达到评价标准的园区提出退出警示,限期1年内完成整改。《管理办法》明确了撤销命名的情形,比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事件、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形,将撤销命名,并在一段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创建;增加了“激励措施”专章,如加大对生态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的资金倾斜、金融支持以及科技创新扶持等,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有力抓手。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高标准、有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更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将在今年启动新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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