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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江苏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零自付
发布时间:2025-07-16 07:48:27,阅读次数:11 江苏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4月底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2025年7月1日起,对孕产妇住院分娩个人自付费用予以补助,进一步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负担。具体如何执行?一起来了解一下。
补助对象覆盖江苏省参保职工和居民中所有孕产妇
参加江苏基本医保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论参加的是职工基本医保,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都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负担”
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也就是说,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由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共同承担,个人不用再自付。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自费的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等,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自费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待遇免申请 办理无须跑腿
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施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只需结算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同时,对因异地生育等情形,回参保地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时,一并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
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截至7月14日,全省已有6982名孕产妇享受到该项补助政策,补助资金69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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