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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各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2-01-29 00:00:00,阅读次数:1157 更多
  重庆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开通
  12月,重庆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渝北区开业。
  服务平台总面积达1.1万平方米,首期投入高达9000万元,分为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两个区域。其中公共服务区占地2400平方米,可以开展“一站式、窗口式、大厅式”服务。即开设了融资、财税、管理咨询、信息技术、法律维权、项目申报、人才服务、创业辅导、评估认证、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性服务窗口;融资服务超市设置了担保贷款、信用贷款等12个专业融资服务窗口以及融资资讯中心,为企业在融资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企业呼叫中心建设了50席位的呼叫中心,以统一号码400-023-1258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和各类信息服务;通过建设“中小企业之家”门户网站,在网络上实现在线咨询、查询、受理等功能,并开设网上商城、新闻资讯、人才信息、企业信息数据库等功能;此外,公共服务区域还引进“六星”会员服务体系,为会员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管家式”的服务。据悉,所有公共服务区域都免费为企业提供服务。

  在将近8000平米的专业服务区域,则选择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服务机构入驻,实行“一对一”有偿服务。

  自2003年以来,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就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支持建立了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西南创业服务中心、重庆市中小企业培训中心、重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44家重点服务机构和平台,为“三类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就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宁夏将实施中小企业“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

  宁夏将在全区中小企业中实施“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并计划到2015年,全区销售收入超过4亿元的企业个数比2010年翻一番,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超过1000户。

  截止2010年,全区共有各类中小企业4万多户,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的98.3%,已经形成羊绒加工、生物发酵、枸杞深加工、马铃薯淀粉、清真肉制品等产业集群。

  按照全区中小企业“百家成长 千家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宁夏将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至4亿元左右的企业中,认定100家左右企业为“百家成长企业”,五市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中,确定1000家左右企业为“千家培育企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传统产业中符合自治区发展重点的行业予以重点扶持和培育。范围涉及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工程、精品羊绒、高端枸杞、马铃薯、中药材、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和新型纺织产业等。

  四川拟用3年完成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川省拟用3年的时间,完成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快速推进过程中。

  按规划,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拟用3年时间,完成全面建设,该平台将集中小微企业投诉及法律服务、融资招商、创业辅导、技术创新、管理咨询、市场拓展、教育培训、项目洽谈、成果展示、信息化体验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实现与21个市(州)和10个重点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和服务协同,成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推动者和集聚服务的提供者,集聚社会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实效”的便捷、专业、优质、高效的多方位服务。

  根据安排,在明年6月前,完成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建设工作;引进国内外部分有影响力的服务机构入驻,基本建成服务协同机制、服务规范制度,并筹组服务联盟,推动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下一步,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还将筹建四川省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开展线下线上服务相结合等,切实为中小企业服务。

  山东: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山东省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意见》,将通过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城市商业银行等方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

  根据意见,山东将在规范民间资本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引导、鼓励民间资金通过信托、产业基金等渠道参与海洋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和海洋优势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入股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明年上线

重庆首个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建成,预计明年上线运行。通过该系统,重庆市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只需要2分钟就可以完成正式提交。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作为重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专用网上申报通道,是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实现网络化行政审批的重要组成部份。早在2010年市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发骧就在半年工作会上提出要依托重庆中小企业网及其建设的40个区县分网来实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网上申报,以便为企业申报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从中也可以强化对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马发镶指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投入运行后,重庆中小企业局的各类专项资金将从网上申报,各区县如果不建分网,以后专项资金就无法进行申报,市局也不再受理。

  吉林以产业集群提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融合度

  吉林省在新一轮为期3年的“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明确提出,将依托各类园区,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形成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互支撑、互为市场、联动发展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为一汽、长春轨道客车等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计划到2013年,形成300户具有国内一流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

  近年来,吉林省的民营经济虽然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但同发达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其对地区生产总值和就业的贡献率低于全国近10个百分点,对税收的贡献率低于全国15个百分点。为此,吉林省计划实施产业集群工程,通过加强中小企业为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等方式,推进民营经济优化升级和快速发展。

  吉林省拥有丰富的化工原料、生化原料和农业原料,未来三年,该省将谋划和实施一批精深加工项目,提高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融合度,从而形成300户具有较强深加工能力的中小企业。

  目前,沿海产业纷纷向内地转移,国际和国内500强企业也由一线城市向内地转移,这为拥有雄厚产业基础和劳动力、资源等优势的吉林省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此,吉林省将发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对外承接汽车、石化、食品、冶金、建筑、建材、医药等产业,建立中小企业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并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企业,使民营科技企业达到6000户。

  浙江中小企业十二五规划出炉 欲打造一批“隐型冠军”

  浙江省发改委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发布的中小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将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在成长目标上向“专、精、特、新”发展,打造一批“隐型冠军”。

  “隐形冠军”的含义是:“隐形”指这些企业几乎不为外界所关注;而“冠军”则指这些企业专注于某一个细分市场,几乎完全主宰着各自所在的市场领域,往往占有着很高的细分市场份额,有独特的竞争策略。

  浙江省是中国民营经济最早发育的地方之一,被誉为“中小企业王国”。到2010年底为止,浙江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总数达290多万家,自2005年起年均增加11.3%。

  按照浙江省的规划,到2015年时,全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总数力争达到400万家;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千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中型企业,万家左右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培育成规模以上企业;到2005年末,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增加值力争达1.5万亿元。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十二五”期间将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生产之路,促进工业领域中小企业做到小而精,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小而优、农业领域中小企业小而特。同时,坚持市场细分、行业领先,引导中小企业实施专心专注专业的聚焦战略,推进产业集群内部企业协作配套,培育一批专业化优势显著、成长性好、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小型巨人”企业和行业“隐型冠军”。

  12月20日,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同浙江工业大学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浙江工业大学作为中国最早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的高校之一,将利用自身在中小企业创新、中小企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中小企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优势,全力推动浙江省中小企业“大变脸”。

  天津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

  天津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出“优待”中小企业承诺后,将给艰难中成长的“小巨人”带来50%以上的市场份额。日前,天津市2012年政府采购目录正式对外发布,提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应当面向中小企业实施优先采购,执行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有关规定,优先、定向购买节能、环保和经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要求。

  天津在往年的采购目录中,曾经提到可以集中采购经国家或天津市有关部门认证的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但今年正式将该提法作为一种要求明确提出,并首次强调“采购中应当面向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的要求。对此,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政策功能层面上释放的一个明确信号,旨在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扶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加快产品研发升级步伐,提升中小企业融资发展能力。业内人士估算,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提出“优待”中小企业承诺后,将给艰难中成长的“小巨人”带来50%以上的市场份额,从而改变目前政府采购“拼规模”、“拼实力”、“拼大牌”的现象。

  此外,去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列的电冰箱、冰柜、微波炉、饮水机、中央空调5个货物类项目未出现在2012年的目录中,而2012年目录中出现的新面孔则包括速印机、馆藏图书等货物,以及建筑工程造价和决算、会展服务、课题调研、法律服务等4种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变,即当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服务,要进行公开招标。

  陕西"十二五"每年15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12月20日,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大会提出,“十一五”期间,陕西认定156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以支持创新。“十二五”期间,陕西还将支持建设20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并且每年拿出1500万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十一五”以来,陕西中小企业不断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步伐,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中小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60%以上采用多种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关系,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70%以上对传统落后的生产技术进行了技术改造。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陕西中小企业设立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达到2648个,创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5个,并认定了156个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十二五”期间,陕西还将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支持,在能源化工、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20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并积极探索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转让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等政策,全力促进陕西中小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发展质量和竞争力取得新突破、新提升。

  山西太原将建国内首个“微小企业创业园”

  为给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太原市将建设国内首个微小企业创业实验园,目前园区项目的土地划拨、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启动。

  太原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微小企业创业园项目是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在全国首个试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首个国家级专为微小企业服务的创新型、多元化的超大规模培育基地。项目选址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村,占地1800多亩,园区建设分三期进行,总投资为150亿元。

  园区内将设立办事机构为企业提供项目立项、注册登记、融资服务等一站式服务,使在此创业的微小企业能够不出园区就解决所有问题。工信部中小企业司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将为入驻园区或在园区注册成立的微小企业搭建展览展示平台,做好国内外市场开拓服务;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微小企业解决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微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设计、研发、检验检测等服务,帮助微小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

  预计未来创业园区三年内入园企业将达1000家,在职员工30000余人,园区总人口达40000余人。创业园将重点关注孵化创新型企业,包括IT、生物科技、材料科学、新型能源、动漫影视及文化产业开发等,并由此带动整个创新产业的发展。

  重庆中小企业海外投资 可获多部门集中“会诊”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提出,重庆任何中小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遇到难题,都可以向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求助,由市中小企业局出面帮助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就项目进行现场“会诊”。同时,今年凡是在“走出去”方面有实际动作的,都可以在重庆市中小企业局寻求项目补助。该补助一年一报,预计明年上半年企业可以领到首笔补助资金。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介绍,市场开拓项目补助中,支持资金最高为50万元人民币。即对外投资项目投资额达到2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补助资金。

  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以服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为目的的投资项目推介会、对接会、培训会、研讨会等,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所必须产生的项目咨询、调查、论证、翻译等前期服务费用,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总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

  对于已初步确定有目标投资项目的企业,赴境外开展项目前期考察、洽谈所产生的国际交通费、境外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人/次。

  享受这一政策的企业主要由各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政府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工商联上报确定。已享受市外经贸委等其他部门“走出去”相关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安徽省免征小微企业22项收费

  安徽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印发了《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通知要求,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等共计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农业、物流、软件、林业等行业领域。安徽省财政厅表示,上述收费项目免征后,同级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经费预算,保障其正常履行职能。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督促本系统内相关收费单位认真落实收费优惠政策,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的登记备案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收费优惠政策。市县区财政、物价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福建提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福建省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12月13日,福建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具体的起征点调整方案,旨在支持省内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

  其中,增值税起征点方面,福建省将销售货物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20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500元。营业税起征点方面,福建省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调整后的增值税起征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营业税房屋租赁及按次纳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适用于所有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福建省财政、税务等部门提醒,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起征点仍按原来的标准执行,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300元。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仍为月营业额5000元;房屋租赁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浙江出台中小企业帮扶措施:五缓四减三补贴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扶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的通知》,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且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浙江省符合条件的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五缓四减三补贴”政策。

  帮扶的对象和重点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望恢复,且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包括循环经济类、节能环保型企业)、电子信息业、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业等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中小企业。具体享受帮扶政策的范围及条件,由各地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状况确定。

  五缓四减三补贴

  “五缓”。允许困难中小企业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度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困难企业提出缓缴申请,经参保地地税部门会同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减”。2011年,集中减征困难中小企业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项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工作统一安排在2011年12月份执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正常缴纳。在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参保的省部属困难企业,减征实施办法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另行制定。

  “三补贴”。对困难中小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资金支持,具体办法由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制定。

  江西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21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为引导和帮助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江西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从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等方面提出了21条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意见》要求,江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年新增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贷款新增总额的1/3,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用窗口,开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绿色通道”,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续贷项目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放款,对新增贷款项目一般在1个月内审批完成。省内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审批权限适度下放给市、县级分支机构。原则上单笔贷款额度在3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市级分支机构审批,100万元以下的贷款由县级分支机构审批。

  积极支持融资票券发行

  《意见》鼓励支持江西省内中小微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等形式直接融资。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中小企业发行集合票据,按发行额的0.5%对发行企业实行担保费用补贴,各发行企业所在地政府要按同等比例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探索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国内外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江西省成长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南昌、新余、景德镇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高新技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延长至2015年底

  《意见》提出,逐步增加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从2012年起,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3000万元,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各地都要设立以政府出资为主导的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其中,设区市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县(市、区)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抓好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并按上限执行。对小型微利企业继续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延长至2015年底。

  3年内免征小微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收费登记卡制度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防止变相收费和隐性收费。设立“省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成长性好、管理规范、责任心强的经营管理标杆企业。加快建立全省中小微型企业服务平台网络,力争用3至5年时间,全省每个设区市、县(市、区)都有一个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意见》,江西省政府将把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围,对各地、各部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考评。

  新疆1.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小纺织企业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中央财政用于支持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资金总规模达5亿多元,今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以每年20%的幅度递增。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了1.2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侧重支持纺织和新办企业的发展,明年预算将安排1.44亿元资金,重点支持新兴产业的建设。

  今后,自治区财政将在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拓宽服务渠道、促进结构优化、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前所未有的支持。

  在各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面,2011年起新疆财政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增加到25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亿元,这些专项资金均采取贷款贴息、前期费补助、无偿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针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不同领域和阶段,有所侧重、有的放矢,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

  在税收扶持政策方面,2010年至2020年,对在南疆三地州及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实行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上,自治区财政厅将与自治区经信委、科技厅等部门共同调研制定中小企业优先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自主创新、支持新疆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构建信息系统、建立中小企业商品行情库、组织开展推介会培训等活动,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平台,搭建“绿色通道”;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疆内中小企业依法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给予疆内中小企业更多机会和市场。此外还将采取政府预算筛选方式,规定各部门在采购预算计划内留出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供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以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从而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自身建设。

  山西省对小微企业免征13项行政收费

  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自2012年1月1日起,山西省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期为3年。

  此次免征项目中,山西省省定收费项目有酒类批发企业许可证工本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木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4项。中央免征的项目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督手续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工本费;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山西省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山西省近日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水平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知识产权清晰的技术创新项目。

  此次山西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包括开展电子信息技术创新、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和利用、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利用、资源与环境技术的研发和利用、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的研发以及航空航天配套技术及高技术服务业的研发和利用等六个方面。在资金补贴额度及方式方面,扶持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引导性支持。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费用给予适当的无偿资助,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重庆市大力推动中小企业“走出去”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正式启动,“走出去”首次成为重庆市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重点。

  重庆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或开拓市场,最高可获市级财政50万元资金扶持。其他项目补助包括:为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企业等开展对外投资所必须产生的项目咨询、调查等前期服务费用,给予单个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总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以服务全市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企业为目的的投资项目推介会、培训会等,给予实际发生费用的50%、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于已初步确定有目标投资项目的企业,赴境外开展项目前期考察、洽谈所产生的国际交通费、境外食宿费,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

  贵州启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

  贵州省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项目推进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正式启动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

  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共同推出,是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推荐的精品项目,将满足中小企业对应用型、职业型、技能型高素质经营与管理人才的需求,规范中小企业经理人认证体系,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该项目所设专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目前最急需的前沿热门专业,证书设置实现了学历证书与职业证书的结合,学生通过相应课程的考核,将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颁发的相应的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在获得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的基础上,修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课程所需要的公共基础课和选考课学分,将获得各省(市、区)自考委和主考院校共同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本科)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获得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该项目在贵州省由省中小企业局、省招生考试中心和全国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考试项目办公室共同实施,贵州省中小企业认证考试项目办公室设在贵州中小企业总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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