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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13-01-20 00:00:00,阅读次数:667 更多
12月内,天津市出台了“新10条”,力求“管用、解渴、给力”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将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列入了干部考核,规定各区县、各功能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今后三年内每人至少要帮助引进一家、创办一家、转型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贵州经信委和贵州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的意见》,明确将从三方面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贵州将启动“百千万”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培养一支万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队伍;重庆则全力支持有志之士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财政拨付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贴息、奖励近3000万元,并认定9个新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辽宁省出台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辽宁省在出台了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后,又出台了对这类企业的具体认定办法。根据办法,创新型中小企业除了要具备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条件外,研发费用和人员所占比例,甚至销售收入中有多少是因为采用了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工艺带来的都被作为了认定条件。  辽宁省委、省政府在今年9月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全省将选择100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给予每户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  在认定办法上,这些企业需要经营运行状况良好,具体为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下同)连续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20%以上;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原则上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企业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拥有企业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此外,这些企业还应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  天津力促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出台10条措施

  12月11日,天津市召开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会,从“帮助企业融资、支持科技创新、支持载体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等5方面,推出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10条政策措施(简称“新10条”),力求“管用、解渴、给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新10条”主要包括:科技人员可离岗创业或兼职兼薪、成果收益最高95%划归研发人员、科技金融对接平台最高奖励100万元、在校大学生创业可保留学籍两年、引进“小巨人”享500万元周转资金、市级研发机构最高奖励300万元、初创企业可获50%税收奖励、企业研发新产品最高补贴50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最高补贴50万元、最高200万元贴息支持优秀孵化器等。  自2010年实施“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以来,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猛,目前已达3.42万家,比2010年增加2.17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到1779家,比2010年增加1053家。根据12月11日出台的《天津市科技小巨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到2015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总体规模将力争发展到6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3000家,实现比2012年翻一番。同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万亿元以上,专利拥有量占天津市60%以上;开发技术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明显优于行业同类产品的优势产品300个;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家,建成10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研发新高地,形成30个创新型产业集群。  400亿元资金支持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

  12月,河北省工信厅与河北银行就共同促进河北省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百千万工程”基地、企业及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签署了4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从明年开始,河北银行对河北省中小企业每年累计投放不低于 400亿元的资金支持。  河北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实现政府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对河北省内十大产业基地、百家优势企业、优势产业集群及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天津:帮扶科技型中小企业列入干部考核

  在12月召开的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会上,天津市出台《关于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进行考核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各区县、各功能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今后三年内每人至少要帮助引进一家、创办一家、转型一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将帮助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列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为此,天津市将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建立干部帮扶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干部帮扶企业信息、季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半年和全年帮扶工作总结以及各区县党委组织部门、科技部门和帮扶企业对干部帮扶工作的评价等。天津市委组织部、市科委每月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通报有关情况,每季度向社会实名公布,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  2010年9月全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动员大会后,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加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各区县、功能区处级以上干部帮扶情况的考核,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一举措已经成为本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创造性招法。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5103名干部帮助发展728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全市新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的33.6%。在帮助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中,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创造了载体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产学研对接转型、科技金融对接等许多行之有效的招法,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干部。  贵州省经信委与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携手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进一步落实贵州省经信委和贵州省农信社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贵州中小微企业发展,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的意见”于日前发布。  “意见”明确将从三方面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即: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基地建设。围绕“烟、酒、茶、药、特色食品”五张名片做文章,以基地为依托,努力把传统优势产业做强做大。一是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产品特色突出,示范效应显著,带动面大的烟、酒、茶、药等种植、生产、销售基地建设;二是重点支持有政策性资金扶持,并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的产业化种植基地;三是重点支持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大,由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企业兴办的原料基地;四是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连接小农户和大市场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二是大力支持优势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工业化强省战略,提高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集聚度、集群化。以工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培育民营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农村信用社各行社要切实从政策信息、信贷支持等方面,支持优势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中小微企业竞争优势。对管理水平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经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推荐,在符合贷款条件基础上,各县(市、区)行社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三是大力支持推进全民创业。充分用好用活贵州“3个15万元”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全力支持发展创业型、创新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型、旅游商品创新型、劳动密集型五类中小微企业发展,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

  湖南政府采购工作率先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

  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率先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并实行预算倾斜政策,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在全国率先搭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省财政厅分别与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5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提供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信用抵押凭据的贷款(授信)服务。去年以来,协议银行通过融资平台为55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65笔,合同金额3.05亿元。  对于湖南省这一创新举措,财政部高度认可,并将湖南列为第一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之一。去年开始试点后,湖南省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今年,专业担保机构共为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2笔,金额3000万元;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20次。今年5月,省财政厅携手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推出政府采购“速贷通”产品,以信用、抵押、保证等组合方式给予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一定额度的授信,用于弥补其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流动资金的不足。

  贵州计划用五年时间培养一支万人创业队伍   贵州将启动实施“百千万”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培养一支万人以上科技特派员创业队伍。  所谓科技特派员,是经政府部门,按照一定程序选派,围绕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园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等的专业技术人员。  行动计划要求到2016年,贵州建立起省级100名以上、市级1000名以上、县级及乡镇10000名上科技特派员的三级科技特派员创业机制。凡具有技术指导、创业辅导、营销策划等方面能力的专家、教授、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和乡土人才等,均可在本次行动计划中申请选聘为科技特派员。首批省级科技特派员选聘申请现已开始。  重庆市财政拨付全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贴息、奖励近3000万元

  12月,重庆市财政局、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贴息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金〔2012〕54号)和《关于拨付2012年度金融机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奖励资金的通知》(渝办发〔2012〕53号),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全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贴息资金2273.6万元,兑现参与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发放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的奖励资金539.9万元。目前,贴息及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正在按程序开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新认定9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

  12月,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常务会议“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辅导,鼓励创办小企业,努力扩大社会就业”的决定,按照《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新认定办法》(渝中小企〔2012〕31号),重庆市中小企业局经过审查,认定大足智凤、永川胜利、合川双凤、涪陵南沱、璧山来凤、潼南田家、酉阳麻旺、云阳高阳、垫江杠家等9个小企业创业基地为“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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