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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促进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12 08:17:59,阅读次数:365 更多

近日,扬州市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该市将实施产业倍增行动计划,到2025年,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开票规模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5%左右,力争达到350亿元,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

《意见》从支持研发创新、推动产业发展、支持推广运用、鼓励做大做强、鼓励人才引进、加大金融支持6个方面,制定了14条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研发创新。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对建设重大创新平台,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建成并已实质性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其新增总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择优予以支持。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创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创成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补。

二是推动产业发展。在该市取得药品注册申请且在大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对于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1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在本市取得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大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10%予以资助,每个企业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支持推广运用。对新取得FDA、EMA、CE、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销售资质的药品和Ⅲ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Ⅱ类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对年度出口规模首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再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是鼓励做大做强。对该市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营业务年开票销售首次达到1亿、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100万、200万元奖励。对在有效期内的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开票收入在5亿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7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达5件以上,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五是鼓励人才引进。顶尖人才按“一事一议”,三年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优秀博士两年内给予6万-15万元资助。对大学生应邀来扬参加生物医药行业招聘会等给予面试补贴,对本科及以上留在该市生物医药企业工作的给予各种专项补贴。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加大对初创型生物医药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药、创新医疗器械项目及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建设,被投项目在审评审批、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纳入市、区有关部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在资本市场实现IPO的生物医药类企业,对照《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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