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28 08:20:08,阅读次数:342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
相关、相似的资讯
- 省、市、区开通疫情应对心理援助专线2021/07/28
- 全省一盘棋共同守护930万南京人2021/07/28
- 环江苏省界公路设置93个“离苏查验点”2021/07/28
- 省级机关吹响防疫防汛集结号2021/07/28
- 吴政隆到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防控工作 再部署再压紧再抓实2021/07/28
- 热门关注
-
- 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1840年...
- 江苏绘就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强省蓝图
来源:中国江苏网“我省正处于从知识产权大省向强省跨越的攻坚期、落实强省建设总... - “两聚一高”新风景 江苏代表团对外开放团组会议吸引中外媒体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新华报...
- 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右图全国政协委员唐川平在驻地将废旧报纸塞进废纸爱心屋。他认为垃圾分类看似简单...
- 10余省份省部级官员密集调整,有这几个特征中新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阚枫)3月以来,省部级干部人事调整密集,按照公开报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