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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启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发布时间:2020-09-04 07:59:59,阅读次数:407 南京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京市落实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推进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全市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划转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全市2020年底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为何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因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加以解决。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为应对老龄化到来确保未来养老金“可持续”。
《方案》明确了划转范围和划转对象。2017年11月9日止、存续的且由国家出资的市区独资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国有股权纳入划转。国有法人资本不实施划转。文化类国有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企业、政府性投资基金以及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产品或服务价格由政府调控的公益类国有企业,不纳入划转。
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企业规模的认定及划转口径,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符合划转条件的企业,原则上以2019年12月31日作为划转基准日,统一按国有股权10%比例划转。若划转企业在国有股权划转通知书下达前,因经济活动开展审计、资产评估等并相应进行账务调整的,以财务报告最新变更时点作为划转基准日实施划转。
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由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持有。省财政厅委托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对划转的国有股权进行专户管理。市、区不设立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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