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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联、省司法厅《2019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发布时间:2019-05-15 11:29:49,阅读次数:755 更多
5月10日,为了让《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落地落细落实,江苏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2019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这十项举措是:

一、省工商联与省司法厅联合设立法企同行工作站,在20家省工商联直属商会设立法治联络点,在50家民营企业建立省级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设立法治联络员,适当增加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中的民营企业数量。

二、完善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在行政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工商联、行业商会协会和企业意见。

三、开展“千所帮万企”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动员1千家以上律师事务所参与,为1万家以上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业化法律分析、案例研判、维权路径等指导和服务;重点针对百家规模型、千家成长型、万家小微型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分析研判排查出的风险,建立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研究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

四、培育20家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公司律师试点,指导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切实增强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能力。

五、在商会推广设立律师工作站和法律顾问制度,推荐优秀律师“一对一”担任商会法律顾问,为商会内部治理、行业重大法律问题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为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六、充分发挥商会主阵地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商会规范、稳步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试点成立10家以上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商会调解工作发展。

七、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依托工商联“法律大讲堂”开展“走基层、环省行”专项普法宣讲活动,全面提升民营企业法律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加强对守法诚信民营企业的挖掘宣传,开展“新时代法治苏商”、“新时代法治优秀民营企业”推荐宣传。

八、依托省工商联支持的境外江苏商会和民企境外园区,推动建立“海外法务中心”,在“走出去”重点企业建立律师工作站,对准备“走出去”民营企业开办专题风险提示和政策辅导班。

九、协商推荐省司法厅领导定点联系省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企业、直属行业商会、异地商会,常态化沟通交流、解决实际困难,每年至少提供一次主动上门服务。

十、省司法厅为省工商联机关培训、企业家研修提供师资支持;联合举办 “苏商法务名企行活动”和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企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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