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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法考”安排公布
发布时间:2018-06-21 09:24:44,阅读次数:381 20日,省司法厅召开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首次“法考”安排。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的第一年,省司法厅对考生学历条件、考试模式和考区安排等多个方面作明确介绍。
报考人员需具备三个条件之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考试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两张试卷,主观题一张试卷,实行一次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今年起,通过客观题考试才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考试内容上,从过去司法考试以知识考查为主,转变为以能力考查为主。主观题考试时,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将为考生提供法律法规汇编,突出检验应试人员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我省在13个设区市共设置13个考区,客观题考试首次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主任何祝荣说,去年我省3.8万人参加司法考试,达到历史高点。
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君悦分析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具有准司法性质,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今年‘法考’突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执法司法的法治化水平,也为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提供基本条件。”
20日零时起,“法考”报名系统开通,江苏不少考生报名成功,拿到考试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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