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提至3125元
发布时间:2018-06-20 10:16:17,阅读次数:35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9日发布消息,下月起至2019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去年度的18171元上调到19935元,缴费下限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缴费基数。这个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935元,缴费工资下限为3360元。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受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影响的还有企业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省人社厅当天发布的消息显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地区,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
相关、相似的资讯
- 我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专题调度会议2018/06/20
- 高校应届生落户深圳能“秒批”2018/06/19
- 当前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稳定2018/06/19
- 我省拟新增9座过江通道 融合南北过江通道建设提速2018/06/19
-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三批次信访问题线索2018/06/19
- 热门关注
-
- 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1840年...
- 江苏绘就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强省蓝图
来源:中国江苏网“我省正处于从知识产权大省向强省跨越的攻坚期、落实强省建设总... - “两聚一高”新风景 江苏代表团对外开放团组会议吸引中外媒体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新华报...
- 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右图全国政协委员唐川平在驻地将废旧报纸塞进废纸爱心屋。他认为垃圾分类看似简单...
- 10余省份省部级官员密集调整,有这几个特征中新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阚枫)3月以来,省部级干部人事调整密集,按照公开报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