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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及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18-06-04 22:42:15,阅读次数:461 更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进驻江苏省开展督察“回头看”。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邮箱为jb@me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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