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原产于美国等国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8-03-26 09:07:42,阅读次数:416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3月2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8年2月2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和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苯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和支持申请企业苯酚的产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
申请书主张,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苯酚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中国出口销售。申请人依据合理获得的证据和信息,在申请书中以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国内市场苯酚的销售价格作为确定正常价值的基础,以中国海关统计的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申请调查产品对中国出口价格作为确定出口价格的基础,在对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整后,主张申请调查产品存在较大幅度的倾销。申请书同时主张,申请调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大幅下降,对国内产业同类产品价格造成压低,导致国内产业市场份额减少,销售价格、税前利润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投资收益率下降,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且申请调查产品的倾销与国内产业实质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经审查,商务部认为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
相关、相似的资讯
- 我省将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框架 为“走出去”苏企提供法律保障2018/03/26
- 江苏各地重大项目相继开工2018/03/26
- 我省出台意见推进制造业供应链应用创新2018/03/26
- 就业创业,二线城市也是重要选择2018/03/25
- 感知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最强音2018/03/25
- 热门关注
-
- 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国共产党一百年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1840年...
- 江苏绘就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强省蓝图
来源:中国江苏网“我省正处于从知识产权大省向强省跨越的攻坚期、落实强省建设总... - “两聚一高”新风景 江苏代表团对外开放团组会议吸引中外媒体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新华报...
- 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右图全国政协委员唐川平在驻地将废旧报纸塞进废纸爱心屋。他认为垃圾分类看似简单...
- 10余省份省部级官员密集调整,有这几个特征中新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阚枫)3月以来,省部级干部人事调整密集,按照公开报道,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