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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

发布时间:2017-01-02 21:20:39,阅读次数:425 更多

  2016年12月28日,南京海关加工贸易一体化集中作业中心启动运行,首票以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申报的电子化手册备案业务通过审批。今年1月1日起,全省开始全面实施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模式。原先分布在省内35个业务现场分散办理的加工贸易业务,变成在互联网上通过3个集中作业中心审核办理。这一新作业模式属全国首创,将对全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示范效应。


  根据业务量、地域分布特点和行业集中度,南京海关将江苏地区划分三个片区,建立金陵、苏州、南通3个加工贸易集体作业中心,依托“互联网平台”对片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加工贸易业务电子数据进行集约化、专业化审核,集中办理手账册设立(变更)、核销业务。


  为推动加工贸易管理领域的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2015年11月10日起,南京海关开始探索加工贸易“集中作业”模式试点,企业办事业务环节从7个减少到3个。加工贸易企业自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业务,每票/次业务降低成本200元左右,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办理业务,办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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