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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雷”区需防范

发布时间:2016-12-28 10:52:38,阅读次数:1197 更多
  中国能在短短30多年里迅速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加工贸易功不可没。据海关总署的数据,2015年我国加工贸易模式下的进出口额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约35%,但随之而来的,则是加工贸易企业频频因违反海关规定被课以重罚。

  加工贸易领域既蕴含企业发展的重重机遇,也是稍有不慎即违规的多雷区。加贸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往往是悬崖在左、深渊在右,一旦偏离海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可能导致企业遭受巨额行政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很多加贸企业因此被主管部门下调信用等级,严重影响了其日常进出口活动。

  那么,加贸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如何防雷避雷?笔者从以下典型违规案例入手,娓娓道来。

  雷区一

  当报不报,对待保税料件不能太任性

  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货物——2004年12月~2005年8月,某公司因经营纠纷及为缓解职工奖金压力,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进口的PC/ABS塑料粒子及其他塑料粒子加工成的PC/ABS染色粒子转让给国内8家企业,折合耗用进口保税料件PC/ABS塑料粒子7500公斤,涉案货物价值15.13万元人民币,漏缴税款2.99万元。海关缉私部门对该公司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货物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

  如何躲雷:除上述情形外,保税料件管理使用中的常见雷点还包括擅自调换保税料件、内销保税料件、短少保税料件等。保税料件与加工贸易项下的成品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的性质一样,均属于保税货物范畴,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税款,是不能被擅自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而保税料件之间、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必须经海关核准,且被串换的料件须属于同一企业,并应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

  雷区二

  申报不实,实事求是才是硬道理

  单位损耗申报不实——2006年11月某日,海关在某公司一工艺品登记手册的核销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申报单耗与实际测定单耗不符,致使价值400余万元人民币的保税货物核销错误。当事人因此被海关缉私部门处以罚款,并被责令补缴税款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如何躲雷:加工贸易企业应高度重视单耗申报问题,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单耗申报过程中,除却因上述单耗申报不实而踩雷外,加贸企业还可能因单耗申报不准确造成保税料件的溢余或短少,违反海关的监管规定,从而受到海关的行政处罚。因此,加贸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强化报关、财务、仓管和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和信息共享。对于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生产、财务和仓管部门应及时通知报关部门,使报关部门能及时掌握产品的实际用料量情况。唯此,加贸企业才能在单耗申报中及时查雷躲雷。

  雷区三

  不作价设备使用处置违规,免费的午餐须慎用

  擅自将不作价设备移作他用——某电子科技公司在2010年向海关申请办理了不作价设备手册,随后生产线设备运抵国内并完成了安装。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工人的技术培训没有完成,导致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公司遂决定暂停生产。为了不让设备闲置,公司分别将该设备交由其分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用于国内生产。海关缉私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后认定,该公司已构成擅自将不作价设备移作他用的违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如何躲雷:不作价设备政策是加贸企业在进口生产设备方面享有的一项特殊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加贸企业在利用这一政策优惠时,首先要掌握了解政策的适用范围。并非所有的商品都是设备,也并非所有的设备都能作为不作价设备进口。其次,加贸企业还需要了解不作价设备的使用条件和监管要求。违反海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和监管要求,同样可能构成违规并面临海关的行政处罚,进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保税料件管理、做好深加工结转、如实申报单耗、避免超期核销、依法处理不作价设备等,是加工贸易海关合规的重要内容。如果在上述方面踩雷,加贸企业通常会面临货物价值5%~30%的罚款,并被没收违法所得。若加贸企业故意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国家税款并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会被认定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加工贸易领域风险重重、机遇并存,要想避开雷区、突出重围,加贸企业尤其需要重视自身经营运作的合规性,时时自查,及时自纠,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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