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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多名市民冒雨抢答宪法知识题
发布时间:2015-11-23 00:00:00,阅读次数: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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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权力的主体是什么?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什么?……”11月21日,南京市在鼓楼区静海寺市民广场举办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率先发展”为主题的2015年“12?”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鼓楼区13个街道600多名市民冒雨参加活动,演出间隙的群众互动节目“有奖宪法知识竞答”,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群众争相答题,显示了学习热情。南京市法宣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华,鼓楼区政法委书记陶顺生、副区长张凯,鼓楼区司法局局长武刚等领导出席了活动。 活动现场: 发放上万份宣传资料,服务群众200多人 活动由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鼓楼区人民政府、鼓楼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鼓楼区司法局、区关工委、区法治工作协会、阅江楼街道等部门单位承办,江南时报社、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协办。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分别组织了鼓楼区首届“明理守法好少年”和鼓楼区青少年“学法、守法、立德、崇德”社区行活动先进个人颁奖仪式,向中小学生赠送普法读本,广场法律咨询等活动。 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场面热闹,鼓楼区机关20多家部门工作人员和律师、公证人员等共同搭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也引来了众多群众的围观和咨询。尽管天气阴冷,但活动场面温暖人心,咨询服务人员放弃休息时间,热情耐心地为群众解答他们所关心的法规政策问题和法律难题,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服务群众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 参与市民: 普法知识不枯燥,法治就在我身边 “我觉得这些普法知识没有想象中那样枯燥,而且还和实际生活息息相关。”来自鼓楼区盐仓桥社区的市民姜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是和老伴一起到现场参加活动,去年也参加了普法宣传日活动。谈及为什么对法治宣传感兴趣,他觉得有用是第一位的。 姜先生举了自己身边的案例。姜先生住的居民小区是个老小区,没有物业,经常因为小区停车问题发生矛盾,不是小区里面车位不够停,就是外面车辆停到小区来鸠占鹊巢。面对纷繁复杂的车辆管理形势,很多小区居民认为应该采取强硬措施,拒绝外来车辆。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姜先生发现小区没有物业,外来车辆停进小区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如果没有好的法律手段,小区停车管理肯定会一团糟。只有大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小区居民自治等方式,才能有效加强停车管理,看来懂法学法真的很有必要,因为法治就在我们身边。 除了姜先生这样的深有体会者,还有很多市民都意识到法治在生活中的重要性。66中初二学生李悦就表示,学习法律真的很有必要,小到交通事故纠纷,大到个人法律纠纷,储备了知识,说不准哪天就能活学活用。12中校团委郝书记带来了13名高一学生参加活动,郝书记表示,学校学生社团已经将普法宣传作为重要活动之一,定期会以各类主题开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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