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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03-12 09:53:10,阅读次数:3280 更多

  右图 全国政协委员唐川平在驻地将废旧报纸塞进废纸爱心屋。他认为垃圾分类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经济日报记者 高兴贵摄

  左图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禇艳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推行垃圾分类有利于城乡老百姓形成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生活方式。经济日报记者 李景录摄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再次被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受到关注。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财富”,如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为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等8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但时至今日,试点仍然处于“试”的阶段。

  全国政协委员、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坦言,尽管许多地区已开始试点垃圾分类,有些城市也开始立法,但是由于垃圾分类的前端管理粗放,后端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缺乏,垃圾分类工作的效果不容乐观。

  “要加大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以及社区公示栏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百姓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以及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和积极性,使普通民众了解并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使之成为公众的自觉意识与行动。”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院长孙丰月说。

  调查显示,目前垃圾分类的地区间差异比较明显,尤其农村是垃圾处理体系的短板。全国政协委员、华夏董氏兄弟集团董事局主席董配永指出:“广大农村甚至没有完善的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垃圾随意堆放和丢弃,极易造成土地和水资源污染。”他表示,要下大力气,推进农村垃圾回收和处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垃圾回收利用亟待加强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率较低。实行垃圾分类,有利于促进垃圾减量、污染减少,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对资源实行有效循环利用的主要方法之一。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认为,很多地区至今仍是垃圾“分不清”,分类也仅限于简单地把垃圾桶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些分类垃圾桶甚至成了摆设。他建议要创新观念,跳出来看问题。“要把垃圾看成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把垃圾派对用场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董配永委员认为,世界上本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他建议,政府要在垃圾回收利用上下大功夫。可以通过产业经营理念、市场运作方式来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各类垃圾物尽其用,让回收垃圾有利可图。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委会副主委苑春鸣指出,随着电商产业发展及相应的快递物流业发展,我国快递行业包装物耗费巨大,每年大约要消耗塑料编织袋30多亿个、包装箱100多亿个、胶带200亿米。由于难以有效循环使用、不便即时回收,大量一次性包装物被抛弃,造成资源消耗、能源浪费,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倡议立法规范垃圾分类

  “我国垃圾分类进展缓慢,管理偏软和缺少坚持是重要原因。”白岩松委员表示,要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就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和法律法规。“垃圾分类首先需要国家通盘考虑,需要统一的、权威的立法保障。”他建议,应尽快制定全国性法律来规范垃圾分类,在立法中,不仅要明确垃圾分类标准,最关键的是要鼓励、引导和保障垃圾分类处置产业化。

  事实上,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做出相关规定,但从目前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实践看,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潘晓燕认为,目前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中关于垃圾分类方面的规定,明确并细化垃圾分类参与各方的所属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和完备性,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应改革垃圾费的收取方式和标准。规范废品回收行业,鼓励垃圾处理产业化。”她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原主席、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连珍在江苏省某乡村调研时发现,鼓励和引导垃圾分类才能做好垃圾填埋、运输等回收与利用工作,在广大农村地区,如何引导居民科学处理垃圾,科学分类,是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大问题。

  对此,蒋作君委员提出,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垃圾分类真正走上法治化轨道。“垃圾分类,光靠自觉还不行,还得靠法律和制度的严格约束。”他说,积极推动垃圾分类,要创新制度,加强宣传和分类指导工作。他建议加强行业垃圾监管,通过开展社区试点、建立奖惩机制等,把垃圾分类纳入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治化管理轨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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